为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在校的学习时间,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学生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现对毕业生提前上岗实习作如下规定:、
1、提前上岗实习的条件:
1)入校以来,各科成绩须全部合格;
2)无欠费现象;
3)无违纪现象;
2、提前上岗实习的时间:为了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提前上岗实习的时间为毕业学年的最后一学期。用人单位提出上岗实习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时,由学院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3、上岗实习的方式 :原则上以用人单位组织的名义集体离校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需要学生提前上岗实习,必须出具书面证明,经过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同意,方可实施。凡属个人行为提出提前上岗实习的,就业指导中心不予办理。
4、提前上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安全和考核:为了保证提前上岗实习学生的安全和最后一学期学业的完成,学生上岗后,其管理、安全和考核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5、提前上岗实习学生的资格审查:提前上岗实习学生的资格审查由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和各系办、学工办四方负责。就业指导中心向各系办、学工办及教务处提供提前上岗实习学生名单;各系学工办负责审查违纪及学费缴纳情况;系办负责审查入校以来成绩是否合格;教务处教材科负责教材费是否交清,并将审查结果分别报就业指导中心。特殊情况提前离校的学生,因以下原因而造成不能毕业或无法取得毕业证,其后果由本人负责。①不按时返校参加毕业前清考或重修考试者;②学生个人写了书面保证,未履行保证者;③未经就业指导中心批准,私自变更单位者;④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回学校参加电子注册照像,而造成无图像资料者。
6、 提前上岗实习学生办理手续的程序:对于以上审核合格的学生,由就业指导中心发放提前上岗实习审批表,并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班主任--系学工办--系办--教材科--图书馆--绘图仪器室--公寓管理中心--教务科(各系委托)--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各部门审查合格,签字盖章后,交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7、提前上岗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成绩:毕业生提前上岗实习期间的考试、考查等成绩,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各系部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供所要考核的科目,并将考核科目单交用人单位。考核成绩直接反馈各系部,由各系部整理后及时交教务处。
8、其它:被用人单位辞退、本人辞职或私自离岗者,须及时返校随班正常上课,并在就业指导中心、系办办理相关手续。不按时返校参加考试者,所造成的成绩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单位所出具的考核成绩无效。学校不再推荐其就业,并将其派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