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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5-22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陕工院院字〔2020〕58号

     

     

    关于印发《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

    成绩单”制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管理实施办法》经2020年527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29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

    制度管理实施办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共同印发的《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特制定《陕西工业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第二课堂活动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开扩视野、发展技能、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加强学生思想引领与价值塑造,厚植学生爱国情怀,营造尊敬劳动、崇尚技能的校园氛围,繁荣第二课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与《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素质拓展活动学分认定表对接,推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激发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构建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并通过客观记录、有效认证、科学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促进“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工作机构

    第三条  学院成立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任主任,学生工作部()、教务处、信息安全处、就业处、团委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委员。指导委员会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的制订,统筹教育教学资源、部门协同,监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裁决学生对第二课堂活动结果的申诉。

    指导委员会下设“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挂靠院团委。办公室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的统筹规划、指导、考评和网络系统管理培训等工作。

    第四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组,由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全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主要职责为规划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项目设置、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支持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审核班级“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结果并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  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负责,班长、团支书、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的“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小组,由团支书、班长任组长,负责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的认定,公示和上报等工作。

    第三章  “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认定范围

    第六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项目包括7个模块:思想成长类、社会实践类、工作履历类、志愿服务类、创新创业类、文体艺术类、其他类。

    1“思想成长类”模块。主要记载参加青马工程,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经历,“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等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2“社会实践类”模块。主要记载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万名学子扶千村活动、劳动实践活动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3“工作履历类”模块。主要记载担任团干部、学生干部,参加院学生会及各种社团协会,担任知妍礼仪队、国旗护卫队、青心新媒体、春雷志愿者大队等学生组织的经历。

    4“志愿服务类”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5“创新创业类”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经历,参加创新创业类培训、创新创业类交流等活动,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取得专利等情况。

    6“文体活动类”模块。主要记载参与文艺、体育、人文素养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历,及工业文化、地域文化等传承教育的经历,以及获取省级或者协会文体类等级认证。

    7“其他类”模块。主要记载除以上模块外的内容经历,参加各类各级职业技能比赛、创新创业比赛获奖,参加文化、艺术、体育项目比赛获得相关荣誉。

    第四章  第二课堂学时、学分管理与记录评价

    第七条  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选择参加第二课堂活动,通过第二课堂网络管理系统进行认证管理。

    第八条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需修至少3学分,每30学时计1学分,第二课堂学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素质拓展学分管理。

    第九条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需修满不少于90学时,其中第一学年、第二学年修满不少于70学时,第三学年修满不少于20学时。每个学年“思想成长类”模块修满不少于10学时。

    第十条  原则上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社会实践类或工作履历类不少于10学时,志愿服务类不少于10学时,文体活动类不少于10学时,创新创业类不少于10学时;第三学年除“思想成长类”模块外,其他模块修满不少于10学时。因学生专长长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等集训,需修满总的最低学时要求,对以上模块最低学时可不做要求。

    第十一条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流程为先申报再审核,实行网上认证与材料申请认证相结合的认证方式,采用班级认定小组、二级学院工作组,院团委三级审核的认证机制。

    第十二条  大一、大二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以学年为认定期限,每学年6月底完成认定、审核、并对未修满最低学时要求学生进行预警。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于当年3月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

    学生在第二课堂网络管理系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后,各班级认定小组依据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网络数据初审,并依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时认定标准》(附件1)审核确定获取的第二课堂学时,各二级学院工作组对学生拟获取的第二课堂学时情况进行网络数据复审。

    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各二级学院工作组需填写《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学时申请审核汇总表》(附件2),由二级学院工作组组长在纸质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后报院团委,院团委依据各二级学院网络复审数据及纸质汇总表信息,进行学生第二课堂学时、学分信息的网络终审,最终确认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学时与对应的学分。并对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进行统计汇总,审核毕业资格,并将信息报送教务处。

    第十三条  学生申请第二课堂学时,分为申请类和发起活动类。申请类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的证明及获奖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实践证明、发表论文所载刊物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伪造证明材料者,将取消该生第二课堂学时、学分申请资格,并依据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章  第二课堂成绩单结果应用

    第十四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学生需修满不少于90学时,取得不少于3学分,方可具备毕业资格。

    第十五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生评先评优、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学生如未完成学年度相应的最低学时,不能参加年度评先评优等先进评选。

    第十六条  社会用人单位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根据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描述性评价,更好地实现就业双向选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凡本《办法》中未涉及到、但需要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的活动项目,各二级学院工作组可向“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参照本办法进行学时认定,根据需要,第二课堂学时认定标准每年动态修订一次。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2020级学生开始实施,2019级学生可参考实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时认定标准;

    2.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学时申请审核汇总表。


    附件1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时认定标准

    类别

    认定项目及内容

    第二课堂成绩单

    学时分

    备注(分申请类和发起活动类)

    思想
    成长类

    参加青马工程、学生干部培训、“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按照二级院级对待)等党团学活动

    国家级、省级、全程参与活动

    10学时/次

    申请类

    (个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院级、全程参与活动

    2学时/次

    二级学院级、党团支部,全程参与活动

    1学时/次

    参加思想引领类讲座、“四进四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信仰对话”、梦想公开课、“建功立业先进事迹报告活动等系列思想引领类活动

    国家级、全程参与活动

    10学时/次

    申请类

    (个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国家级、省级、全程参与活动

    5学时/次

    申请类

    (个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院级、全程参与活动

    2学时/次

    发起活动类

    二级学院级、班级,全程参与活动

    1学时/次

    发起活动类

    参加主题班会、党团日活动

    院级,全程参与活动

    2学时/次

    发起活动类

    二级学院级、全程参与活动

    1学时/次

    发起活动类

    社会

    实践类

    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万名学子扶千村活动、顶岗实习、岗位见习和其它实践活动的经历,完成任务者;参加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并完成调查报告者
    (需提交申请材料)

    国家级表彰

    120学时

    申请类

    (个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省级表彰

    90学时

    院级表彰

    60学时

    寒、暑假参加学院重点组织的实践或服务团队

    院级

    30学时

    发起活动类

    寒、暑假参加集中组织开展的实践或服务团队

    二级学院级

    10学时

    发起活动类

    利用寒、暑假自发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个人实践

    5学时

    申请类(个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各类劳动实践活动

    个人实践

    5学时

    申请类(个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企业顶岗实习

    个人实践

    10学时

    申请类(个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工作

    履历类

    担任团干部、学生干部,考核合格
    (必须满整数学年才计算学时,0.5学年不计学时,1.5学年计1学年,依次类推
    若担任多职务,计算最高学时,不累计计算学时)

    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院级学生会主席团、社联主席团成员等

    30学时/学年

    申请类

    (个人提交相关证明材)

    院级学生组织各部负责人、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等

    20学时/学年

    二级学院学生组织各部负责人、学生社团负责人、班长、团支书、团总支委员

    20学时/学年

    团支部委员、班委
    院级、二级学院学生组织干事

    10学时/学年

    参加校内各种社团协会
    (考核合格且时间满整年,认定总数不超过3个)

    10学时/学年/社团

    申请类(个人提交相关证明材)

    大学生艺术团、传媒协会、战旗班、知妍礼仪队、国旗护卫队、青心新媒体、春雷志愿者大队等学生组织干事

    10学时/学年

    申请类(个人提交相关证明材)

    志愿

    服务类

    参加各级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或指定的专项(专题)公益实践活动并获得表彰

    国家级表彰

    180学时

    申请类(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省级表彰

    90学时

    申请类(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院级表彰

    60学时

    申请类(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级学院级表彰

    30学时

    申请类(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

    国家级、省级

    20学时/次

    发起活动类

    院级

    10学时/次

    发起活动类

    二级学院级

    5学时/次

    发起活动类

    创新

    创业类

    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比赛、

    (若同一项竞赛,按照参加的最高级别计算学时,不累计计算学时)

    国家级

    30学时

    申请类(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省级

    20学时

    申请类(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院级

    10学时

    申请类(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与各类创新创业项目

    国家级

    30学时/项(项目负责人)

    如果此项目有2个负责人,则按3:2比例分配学时

    省级

    20学时/项(项目负责人)

    院级

    10学时/项(项目负责人)

    申请并获得专利

    发明专利

    180/100/50学时/项

    申请类(只前三作者,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实用新型或软件著作权专利

    90/60/30学时/项

    申请类(只前三作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外观设计专利

    30/20/10学时/项

    申请类(只前三作者,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创新创业类交流等活动等参加创新创业类专题讲座、创新创业类培训、创新创业类交流等活动等

    国家级

    60学时/次

    申请类(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省级

    30学时/次

    申请类(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院级

    10学时/次

    发起活动类

    二级学院级

    5学时/次

    发起活动类

    文体

    活动类

    参加大学生艺术展演

    省级及以上

    60学时

    申请类(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市级

    30学时

    申请类(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艺术节

    省级及以上

    60学时

    申请类(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市级

    30学时

    申请类(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校园工业文化传承、地域文化传承活动、

    文化艺术节、社团巡礼、校园合唱比赛、校园歌手大赛、校园舞蹈比赛、主持人比赛、演讲比赛等

    参赛人员、演出人员

    10学时/次

    (最高不超过50学时)

    发起活动类

    工作人员

    5学时/次

    (最高不超过50学时)

    发起活动类

    参加“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三走活动

     

    2学时/次

    发起活动类

    参加各类文体专题讲座、活动等

    国家级

    15学时/次

    申请类(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省级

    10学时/次

    申请类(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院级

    4学时/次

    发起活动类

    二级学院级

    2学时/次

    发起活动类

    获取省级或者协会类文艺类等级认证(在校期间)

    30学时

    申请类(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类

    文化、艺术、体育、项目比赛

    省级及以上获奖

    120学时

    均为申请类

    需提交申报材料

    院级一等奖

    90学时

    院级二奖奖

    60学时

    院级三等奖

    30学时

    二级学院级一等奖

    30学时

    二级学院级二等奖

    20学时

    二级学院级三等奖

    10学时

    专业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认证

    20学时/项

    职业技能比赛、创新创业比赛

    (同一竞赛不同级别取最高级别获得荣誉计算学时,不累计计算学时)

    国家级表彰

    180学时/项

    省级表彰

    90学时/项

    院级表彰

    60学时/项

    二级学院表彰

    30学时/项

    发表文学、艺术作品、论文

    (按照作者顺序依次递减10分)

    核心期刊及以上

    120学时

    省级期刊及以上

    60学时

    市级期刊及以下

    30学时

    备注:同一活动参与和获奖只认定一项,且按最高分认定,不重复认定。


    附件2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学时申请审核汇总表

    二级学院(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项目类型

    项目内容

    申请学时

    审核学时

    是否修够3学分

     

     

     

     

     

     

     

     

     

     

     

     

     

     

     

     

     

     

     

     

     

     

     

     

     

     

     

     

     

     

     

     

     

     

     

     

     

     

     

     

     

     

     

     

     

     

     

     

     

     

     

     

     

     

     

     

     

     

     

     

     

     

     

     

     

     

     

     

     

     

     

     

     

     

     

     

     

     

     

     

     

     

     

     

     

     

     

     

     

     

     

     

     

     

     

     

     

     

     

     

     

     

     

     

     

     

     

     

    二级学院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说明:1.项目类型分为:思想成长类、社会实践类、工作履历类、志愿服务类、创新创业类、文体艺术类、其他类;

              2.每30学时计1学分,学生参加第二课堂需修至少3学分;该表填写所需数据可从第二课堂网络管理系统导出;

    3.此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报院团委、一份二级学院存档。此表以EXCEL电子格式制表并报院团委,可加页。


     

     

     

     

     

     

     

     

     

     

     

     

     

     

     

     

     

     

     

     

     

    抄送:院领导,党委委员,档。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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