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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5-22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陕工院院字〔2020〕11号

     

     

     

    关于印发《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扩招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

     

     

    各处级单位: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020年1月11日院长办公会通过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月16日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扩招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和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陕教〔2019〕132号)精神,主动适应高职扩招后生源多元化、发展需求多样化对教育教学的新要求,保障质量型扩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20〕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籍管理

    (一)报到注册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陕工院院字〔2017〕114号)有关规定,高职扩招录取新生必须在二周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每年秋季开学,高职扩招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二)资格复查

    各二级学院成立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安排在高职扩招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其开展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高职扩招学生的资格认定以报考时生源县(市、区)招生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高职扩招学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和非全日制弹性学习两种类型,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除另有规定外,高职扩招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高职扩招学生参军入伍,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允许其退出现役后二年内入学或复学,参军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

    (四)学籍异动

    高职扩招学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扩招录取专业或者其他专项试点班学习,转学依据中、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全日制学习的扩招学生申请学籍异动,按照在校学生的操作规范办理。非全日制学习的扩招学生中途放弃学业的,由学生所属二级学院督促学生时来校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二、教学模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结合高职扩招学生生源多样化的特点,学校分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设置课程体系,满足不同培养对象类型对教育教学提出的新要求,保证教学和管理的有效实施。

    全日制学习的扩招学生,与统一录取学生编班学习,执行当年统一录取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时,为确保学习保质保量,学校对全日制学习的扩招学生报到入学前缺欠的课程和课时组织补授。

    非全日制学习的扩招学生,单独编班学习,执行当年扩招录取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点按照“集中分段”原则,坚持分类管理,实行弹性学习,采取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

    三、教学组织

    高职扩招学生的教育教学遵循学校扩招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创新推行校内课堂、网上课堂和企业课堂等教学模式,采取分层教学、分类管理、分段培养,逐步实施“学分制”,与国家学分银行制度对接。

    全日制学习的扩招学生,按全日制在校学生的教学要求组织教学、考核评价和教育管理。

    非全日制学习的扩招学生,单独编班,理论课教学进程与实践课教学进程分开进行,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模式,实行弹性学习。重点按照“集中分段”原则,通过工学交替——节假日集中教学、校企协同育人——送教上门、企业实操现场授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授课等多种教学方式,满足不同类型生源的学习需求,确保课程不少、学时不减、标准不降、质量不低。具体包括:

    (一)线上交互式理论教学

    根据学校扩招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非全日制学习的扩招学生每学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专业理论课和公共选修课,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通过指定网络平台和教学资源线上进行。

    1.教务处职责

    (1)负责将学习学生名单导入指定网络平台和教学资源

    (2)负责平台运行与维护,处理平台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平台学生学习数据和教学质量监控。

    (4)负责教学部门线上教学工作量的汇总、统计。

    2.教学部门职责

    (1)落实学生的教学任务、授课教师。

    (2)组建教学团队,依据课程标准在学习教育平台上对学生开展教学组织、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

    (3)定期组织教研活动,研讨学生线上学习情况,根据不同情况,调整授课内容和教学方式。

    (4)定期对教师线上教学及辅导情况、学生线上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5)组织教师开发适用于高职扩招不同生源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教材。

    (6)选好用好学校建成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在线开放课程,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7)推进教法改革,促进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对接,建立企业课堂,创新实践教学。

    (8)为每个专业的学生至少配备1名辅导教师通过建立微信群或QQ群适时了解学生学习动态。

    (9)负责任课教师线上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上报。

    3.任课教师职责

    (1)在指定网络平台和教学资源上建课,每位教师同一门课程建一个教学班,并将授课学生导入班课。

    (2)上传课件、教学视频、学习资料等相关教学资源,要求上传资源数不少于1/2课时数。

    (3)利用指定网络平台和教学资源对学生进行指导。要求每周在平台上开展组织教学不少于周课时数,其中每周签到次数不少于1次;每周课堂活动不少于1/2周课时数,且活动类型不重复;作业不少于1/5课时数。

    (4)组织学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学习评价。

    (5)负责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将学生考核成绩按规定要求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4.学生职责

    (1)定期与班主任、授课教师联系,自觉遵守学习纪律。

    (2)线上学习各门课程,按照授课教师设定的学习时间进行签到,开展课堂互动,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

    (3)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4)课程结束后,按时参加课程考核。

    (二)线下混合式实践教学

    (1)根据学校扩招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非全日制学习的扩招学生各专业开设的实践课课时必须占总学时50%以上。

    (2)按照集中分段原则,学校将理论教学进程和实践教学进程分开。实践教学主要通过线下集中授课进行,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在学校规定时段内组织,确保实训课开全开足。

    (3)各二级学院按照行业企业新的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管理规范和设备水平要求,建立企业课堂,创新实践教学。推进引企入校,把企业搬进校园;在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和校企深度合作企业建设实体企业课堂,聘请企业教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满足跟岗实训、工学交替培养和顶岗实习的需要;在行业领军企业开展双主体育人(学校+企业)、双导师指导(教师+师傅)、双课堂教学(校内课堂+企业课堂)、双身份学习(学生+学徒),构建与企业运营周期相适应的校内课堂与企业课程交替教学模式。

    (4)各二级学院以“双高”建设为契机,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选好用好一批“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开发一批实践数字化教学资源。加快智慧车间、仿真实训基地建设,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

    (5)各二级学院充分利用周末、节假日等时间,提高实验室实训设施设备等资源使用效率,满足扩招实践教学需要。

    (三)灵活多样地组织教学

    各教学部门针对不同生源的从业经历、技术技能基础和学习需求,创新实习管理方式,开展灵活多样化教学。

    1.对在岗职工采用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工作日通过指定网络平台和教学资源线上学习,周末、节假日或晚间到学校或具备条件的企业教学场所集中面授和辅导

    2.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根据行业企业生产规律,实施旺工淡学的错峰教学,季以企业实践为主,季以学校教学为主

    3.对新型职业农民、村两委委员、相对集中的在岗职工等,积极做好送教上门,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学校、社区、企业等提供的便利场所就近实施集中教学。

    (四)开展集中教学授课

    学校利用农闲、用工闲时段假时段对非全日制学习的扩招学生进行集中教学授课,每学年集中学习时间应不少于360学时。各二级学院在每学期第18周前,在教务处完成本学期集中教学安排备案。集中教学一般选择在校内进行,也可以备案后在校外教学点进行。

    (五)实行工作动态月报制度

    为做好高职扩招学生教育教学工作,对非全日制学习的扩招学生实行教学工作动态月报制度。各教学部门要提高认识,安排专人负责,每月月底前将月报报告上报教务处。月报中要明确组织实施、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情况。

    四、考核评价

    全日制学习的扩招学生,根据当年统一录取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参加每学期开设课程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学校规定要求参加补考,响应学习预警制度。

    非全日制学习的扩招学生,根据当年扩招录取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多元教学,灵活考核。具体如下:

    1.针对不同生源,课程考核综合运用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技能测试等方式对学生学习成效进行评价。

    2.学生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等学习成果,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认定,经教务处认可替换相关课程学分。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积累的其他方面的学习成果,包括基础技能方面的成果,由课程开课部门测评后可折算成相应课程学分,教务处同意可以调整有关教学内容或学时安排。其中退役军人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08号)第二十八条,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4.课程考核要突出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重要衡量指标,将学生平时表现、学习讨论、作业情况等纳入考核体系,加大技能考核权重。课程考核采用过程性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过程性考核占70%,期末考试占30%。过程性考核具体赋分项目由授课教师设定。期末考试采用百分制,试卷由授课教师编制,题型要求具有多样性,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5.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要做到学校、社区、企业、家庭协同配合,强化职业素养养成和技术技能积累,注重在学习过程中将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

    6.考试采用集中考试方式。不以全部的企业工作内容和时间替代必要的在校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不能以任何原因和形式降低毕业门槛。任课教师可根据扩招学生学习情况,向开课部门和教务处提出延长或调整考试时间。

    7.各教学部门要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完备教学管理资料。任课教师要严格学生学习和纪律管理,如实记录学生学习和日常表现并作为考核评价依据。

    五、毕业管理

    高职扩招学生在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成绩不合格者,超过学习年限且仍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学习年限内退学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抄送:院领导,党委委员,档。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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