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章制度
    关于印发《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语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5-22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陕工院院字〔2020〕39号

     

    关于印发《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语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语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经2020年4月10日院长办公会审议,4月24日党委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6日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双语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校双语课程建设,规范双语教学管理,切实提高双语课程教师的教学水平,建设一支优秀的双语课程教师队伍,促进我校教师、教学的国际化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精神,适应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双语教师是指同时具有汉语和外语教学能力的非外语课任课教师。

    第三条  双语课程开设范围为非外语类专业的课程(公共外语课、留学生汉语课除外);双语课程教师包括目前已开设或计划开设双语课程的任课教师。

    第四条  各教学单位应按照积极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学生运用外语学习的能力和教师教学情况,有计划地开设双语教学课程。

    第五条  学校组织开展双语教师队伍培训、认定、评估等,不断促进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化、规范化。

    第六条  人事处负责全院双语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工作。各


    二级学院(部)负责部门双语教师培养认定的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  双语教师基本要求

    第七条  双语授课的主要目的是要求教师遵循优秀的教学理念,通过在教学过程中充分运用外语,把先进的专业知识传授给学生,从而使学生能更好地掌握本专业知识。

    第八条  在双语授课过程中,要确保学科专业知识的教学质量,遵循学生学习的认知规律,合理进行“学科知识、语言技能、思维习惯”的有机整合,同时要注重教学效果。

    第九条  双语授课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教师取得学院《双语教师资格证书》,本人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部)同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承担双语授课任务,并享受相关待遇。

    第三章  双语授课资格认定办法

    第十条  认定范围。正在承担或有意承担双语授课的教师。

    第十一条  认定办法。双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每年6月份进行,符合双语教师基本要求的教师可提出认定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在教学中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教风,课堂教学效果良好。

    2.资历条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业务条件: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教学环节,熟练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且课堂教学效果良好。

    4.除符合上述三项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国内外语类专业学位;

    2)具备以外语为教学语言的国(境)外学位;

    3)具有连续一年及以上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

    4)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5)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分,托福(IBT)80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二) 认定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部)审核后,推荐到人事处,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外语水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专业理论课外文教案或讲义(一式三份)(主要用于申请人进行双语授课能力测试);

    6)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2.学院人事处审核申报人员的有关材料,确定参加学校双语授课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3.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双语授课资格认定的教师进行双语授课能力测试。测试包括说课、答辩两个环节,着重考察教师应用外语熟练讲授课程的能力,最终通过测试的教师方为合格。

    4.学院为通过认定的教师颁发《双语教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双语资格证书》)。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组织机构。人事处负责全校双语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指导、监督,以及资格证书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证书管理

    (一)《双语资格证书》是我院教师讲授双语课程的凭证,由学院人事处负责统一印制和发放。

    (二)学院建立双语教师信息数据库,对已认定的双语教师实行证书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  相关待遇及要求

    (一)通过学院认定的双语教师,完成的双语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按实际计算课时的2倍计酬。

    (二)学院优先选派取得《双语资格证书》并承担双语授课或留学生全外语授课任务的教师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参加培训。

    (三)同等条件下职称晋升、优秀教师评选优先。

    (四)承担双语授课任务的教师必须保证所承担课程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不得随意停止或变更。

    第十五条  质量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部)对承担双语课程的双语教师组织专家听课,检查有关教学文件和资料,调查学生学习效果,及时向任课教师和教务处反馈教学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二)学院通过督导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学生评教等方式对双语教师队伍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对于教学效果较差、达不到双语教师队伍建设要求的教师,将取消其双语教师资格。

    第十六条  经费保障

    双语教师认定、培训经费从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单位:(盖章)                            开课学年学期:

     

    课程名称

    中文:

    其他语言:

    课程类别
    (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大类选修课;大类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开课学院和专业

     

    学分:

    教材准备情况

    主要教材名称

     

    出版单位

     

    出版时间

     

    原版/影印/自编

    补充配套材料

     

    拟采用的授课方式

    A、全部外语授课     ( )B、双语授课,外语讲授学时比例≥50 %

    作业、考试/考核形式

     

    授课教师情况

     

    所在单位

     

    出生

    年月

     

     

    学历/

    学位

     

     

    学习经历(从本科起)

    例: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于XXXX大学XXX专业就读,获得XXX学位。

    近三年授课情况

    (担任全外语/双语课程教学、以往全外语/双语授课情况,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等)

    外语水平

    (外语专业毕业证书、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外语等级和口语水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级学院(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听课

    专家组意见

    签章:                  

    认定情况

    试讲分数

     

    听课分数

     

    认定结果:

     

     

     

     

     

     

     

     

     

     

     

     

     

     

     

     

     

     

     

     

     

     

    抄送:院领导,党委委员,档。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印发

     

     

    版权所有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财经与旅游学院
    联系方式:029-33151802
    地址:中国·咸阳·文汇西路12号 邮编:712000

    陕西工院财经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