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展示我院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不断提升学生实践技能水平,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练,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响应“2013年全国高职高专大学生管理创意创业大赛”项目和学院第八届“技能竞赛月”活动要求,工商管理学院举办“工商管理专业管理创意创业技能竞赛”。
指导组:田建平 潘丽萍 陈晶 王娟 杨洁 李引鹏 杨媛媛
裁判组:田建平 潘丽萍 陈晶 王娟 杨洁 李引鹏 杨媛媛
培训组:田建平 潘丽萍 陈晶 王娟 杨洁 李引鹏 杨媛媛
1.竞赛内容:本竞赛3人为一组,着重体现团队的分工与合作能力以及创新创意能力。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创意命题、构思、设计,并且制作出相应的创意作品。
2.竞赛方式:竞赛选手在完成作品之后现场向评委展示作品效果,并答辩。
1.报名条件:工商11级学生必须全部参加,工商12级与酒店管理、会电专业学生均可自愿参赛。
2.报名方式:以班为单位到笃学楼D三层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
教研室田建平老师处报名,联系电话15991090911。
2.参赛选手须在比赛前15分钟带上作品及学生证进入赛场,由赛务人员负责选手签到,核对选手证件组织选手抽取本场次工位号并登记。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3.如果参赛选手在指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自己的参赛作品或者参赛作品未出效果,则将退出比赛。
4.若参赛选手欲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评委示意,比赛结束时间由评委记录,参赛选手结束比赛后离开赛场。
5.参赛选手在竞赛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进行操作,防止触电和损坏设备等事故发生。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者,竞赛成绩无效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6.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需完成现场清理并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赛场。
2.评委必须仪表整洁,语言举止文明礼貌;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4.严格执行竞赛开始和终止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
5.严格执行竞赛规则,按有关竞赛规程、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做到公平、公正、真实、准确。
6.评委打分时不得相互商量,竞赛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或异议,服从竞赛组委会的裁决,避免与参赛选手和相关人员发生争执。
1.各工作人员及参赛选手必须按照比赛要求统一着装。
2.比赛现场除评委、赛场工作人员和参赛选手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赛场。
3.未参赛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以及在赛场周围嬉闹。
竞赛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名10名。获得前两名的作品推荐去参加全国高职高专大学生管理创意创业大赛。